經過緊張的施工后,日前市公安局在梅林路和凱豐路交界處建成了新的出入境辦證大廳。本報記者薛云麾攝
深圳市公安局30日公布:經中國公安部、國務院港澳辦、國家旅游局批準,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決定自2009年4月1日開始實施為深圳戶籍居民辦理1年多次往返香港個人旅游簽注工作。由此,擴大深圳居民個人游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據了解,今年年初,為進一步促進深圳與香港的人員往來和經濟發展,深圳市政府將“擴大深圳居民個人游試點工作”列入2009年“十大民生工程”。到目前為止,深圳警方共增加出入境受理窗口68個,調配了100名民警到出入境部門協助工作,增加了237名臨時聘用人員到出入境部門開展輔助工作。為了應對可能出現的辦證高峰,深圳市公安局還在梅林路和凱豐路的交界處,建成新的出入境辦證大廳,專門受理此項新業務。各公安分局也在原有的基礎上,改造出入境辦證大廳,增加大廳接待能力。目前,所有工作均已準備就緒。
在昨日的新聞發布會上,深圳警方公布了一年多次往返香港個人游簽注細則:不屬于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的深圳戶籍居民,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向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多次往返香港個人旅游簽注。18周歲以下深圳戶籍居民,須由其父母或者監護人陪同辦理。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經審核批準后,為申請人簽發往來港澳通行證及1年多次個人旅游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
深圳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對該細則作了進一步的闡述。
符合條件的人員:據統計,深圳目前共有232萬余戶籍居民,除去10萬余國家登記備案工作人員之外(也就是國家公職人員,主要指公務員),其余的全部220余萬深圳戶籍居民均可辦理。其中,18周歲以下的深戶居民需要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到辦證大廳進行辦理。
受理費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包括舊證換新證),每證100元;一年多次往返一次簽注100元。
受理地點:為應對新政策實施后可能出現的辦證高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證大廳特意“增容”,在福田區梅林路與凱豐路交界處的政府用地新建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新增辦證大廳。明日起,一年多次往返香港簽注具體業務受理點將在該辦證大廳,以及6個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和光明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具體地址見表格)。市公安局大院旁的出入境管理處辦證大廳不予辦理此項業務。
辦證時限:首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的,15個工作日辦結。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多次往返簽注的,10個工作日辦結。
警方發言人提醒市民注意,通行證的有效期必須在1年以上,方能辦理一年多次往返香港簽注。如果想辦理一年多次往返香港,需要更換通行證。如果通行證有效期在3個月以上1年以下,只能申請3個月1次或2次簽注。
現有簽注政策依然有效
明日起,深圳常住戶籍居民個人赴香港游(也就是香港自由行)除了新增加的一年內多次往返簽注以外,現有的簽注方式依然有效。具體如下:
首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的,須由申請人本人到各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遞交申請,15個工作日辦結。持同一本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再簽注的,可到各區公安分局窗口辦理或網上申請等方式,網上申請簽注8個工作日辦結,窗口申請簽注10個工作日辦結。
簽注可分為三個月一次、三個月二次、一年一次和一年兩次等多種方式,每次停留在香港時間為7天。
相關費用為: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包括舊證換新證),每證100元;一次有效簽注20元,兩次有效簽注40元。
全市赴港簽注辦理點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現有業務不變,不辦理一年多次往返香港簽注業務)
咨詢電話:
投訴電話: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解放路4016號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新增辦證大廳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梅林路北側與凱豐路西側交界處
●羅湖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詢電話: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湖貝路2000號(原羅湖公安分局院內)
●福田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詢電話: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民路123號
●南山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詢電話: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深南大道388號
●鹽田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詢電話:
地址:深圳市鹽田區官上路6號
●寶安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詢電話:
地址:深圳市寶安區前進路冠城世家三樓
●龍崗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詢電話:
地址:深圳市龍崗區中心城德政路6號
●光明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詢電話: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區碧眼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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