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租房補貼
(一)申請條件
畢業后在無錫本市市區(梁溪區、錫山區、惠山區、濱湖區、新吳區、經濟開發區,下同)就業創業的應屆畢業生,在本市市區范圍內自費租房并進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領租房補貼:
1.在錫各類用人主體引進并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在錫科研院所引進并繳納社會保險)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含海外留學和港澳臺畢業生),或在校獲得技師(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應屆畢業生。
2.在錫各類用人主體(不含實施或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單位)引進并繳納社會保險的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強或所學學科排名前20強的海外優秀留學生(不含中外合作辦學)。
(二)補貼標準
本科(技師)每年1萬元、碩士每年1.5萬元、博士每年2萬元,累計支持兩年。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強或所學學科排名前20強的海外留學生按上述標準累計支持三年。
(三)申請材料
(1)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下同),在校獲得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須提供職業資格證書;
(2)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在“無錫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點擊進入)登記備案生成),點擊>>>無錫租房備案網上辦理流程;
(3)申請人本人親筆簽名的《來錫優秀大學生補貼申報誠信承諾書》。點擊下載
(四)申請流程(點擊>>>>無錫大學生租房補貼申報流程)
注意事項
1.租房補貼須在畢業2年內提出申請,并在初次申領4年內領取完畢,逾期不再發放。申請人如已經申領購房補貼或市級其他安居補貼支持,則不再領取租房補貼。
2.租房行為以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為依據確認,原享受租房補貼申請人租房發票到期之后無需續辦。
3.大學生房屋租賃備案期滿,如未能及時提供新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將暫停發放無租賃備案月份的租房補貼,待重新上傳新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并審核后續發。
溫馨提醒:微信搜索左邊公眾號右邊【無錫左邊本地寶右邊】,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租房補貼】查詢租房補貼(申請入口、流程、補貼發放、斷保續租、發放時間、咨詢電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