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國(境)外取得全日制博士學位的“海歸”,進省直黨政機關不受編制、職數限制,依據德才條件,可享受正處級待遇。到2005年年底,省管高等院校、科研單位領導班子中至少要配備1~2名海外高層次留學回國人才,中層干部中應有一批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這是昨日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引進工作的通知》中的重要內容。
據了解,凡是在國(境)外取得全日制博士或碩士學位的人員;在國內取得全日制博士或碩士學位后,到國(境)外進修或作為訪問學者或工作均在一年以上的人員;具有全日制博士或碩士學位,已加入外國國籍、已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并到河南連續工作服務9個月以上的人員,都屬于我省引進留學回國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的范圍。其中引進的重點是高新技術、支柱產業、重大工程及金融、左邊法律右邊、貿易、管理等方面的高級人才和基礎研究方面的緊缺人才,以及在國(境)外取得全日制博士學位的優秀人才。
具有全日制博士、碩士學位的海外留學人才,其家屬、子女的戶籍關系可同時隨遷,家屬就業由用人單位妥善安排,子女入學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積極協調解決。
對愿意從事公共管理工作的海外高層次留學回國人才,應積極提供工作崗位。對在國(境)外取得全日制博士學位的進省直黨政機關不受編制、職數限制,依據德才條件,可安排正處級職務,由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按人事管理權限分別辦理。
據介紹,我省計劃每年引進留學回國的全日制博士、碩士在200名以上,到2005年年底,省管高等院校、科研單位領導班子中至少要配備1~2名海外高層次留學回國人才,中層干部中應有一批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欒姍)
來源:河南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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